各县(区)自然资源(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按照《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测绘资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甘资测函〔2026〕20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6年5月至10月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测绘资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市测绘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测绘资质动态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推进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测绘监管体系,提升测绘服务质量与行业规范化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组织分工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2026年全市测绘资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结果上报、发布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三、抽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抽查。测绘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社保缴纳情况、技术装备性能等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承担测绘项目与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一致性情况。
(二)测绘质量抽查。重点对2024年以来完成的工程测量、实景三维模型、市县级基础测绘、“多测合一”、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数字正射影像等成果质量开展监督抽查。
(三)测绘安全生产抽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同步开展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抽查工作,依据《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开展抽查。
四、抽查对象及进度
(一)抽查对象
本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及在本辖区从事业务的测绘单位。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抽查比例不少于20%,原则上测绘资质单位在一个复审换证周期内,接受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省级监督抽查已确定的受检单位,市级监督抽查不再重复抽查。
(二)进度安排
2026年5月20日前,编制市级抽查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级抽查工作业务培训。
5月下旬至9月,开展市级实地抽查,并配合完成本辖区省级抽查工作。
10月,汇总本辖区测绘资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以及安全生产抽查结果,分析质量状况,向省厅报送本级监督抽查工作总结。
11月至12月,公布市级监督抽查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测绘资质单位自查。各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2026年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见附件2),于2026年5月20日前全面自查并认真填表备查。被省、市两级抽取到的受检单位,要提前准备好项目清单及相关材料,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妨碍检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规范监督抽查。行政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法规制度,规范检查程序,统一检查标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保密、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三)完善结果处置。市自然资源局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一次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督促受检单位做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和闭环管理。测绘质量抽查最终完成后及时发布抽查结果,并归集到“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信用信息同步到国家和省级信用信息平台,强化抽查结果公开和应用。
联系人:马晓飞 0938-8622102
邮箱:496031890@qq.com
附件1.2026年全市测绘资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单位名单.pdf
附件2:2026年测绘资质单位自查表.pdf
附件3:天水市2026年市级测绘资质测绘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pdf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