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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41400918CABDD6
标    题 张家川和谐家园流浪狗长达一年之余严重扰民投诉无人监管处理
写信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天水市张家川县和谐家园业主,现就小区流浪狗长期成群扰民、多方投诉无果一事正式信访。
        小区内长期有十余只流浪狗聚集结队聚集在我所在的8号楼5单位楼下,每日夜间持续狂吠嚎叫,噪音贯穿整夜,导致我及家人长期严重失眠,精神高度紧张焦虑,正常作息与身心健康已遭受实质性损害,日常生活秩序被严重扰乱。
        此前,我已多次拨打12345政务热线投诉报备,也主动与小区物业沟通协调,但问题始终未得到任何有效处置。物业未履行小区安全管理与环境治理职责,存在推诿敷衍情况,仅让业主自行投诉,未采取任何管控措施。并且让我上交物业费时,我想以此要求他们处理流浪狗,可物业让我有本事去投诉,并且不交物业费就不给我交电费,威胁我!态度极其猖狂!让我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成群流浪狗不仅造成严重噪音扰民,还存在攻击居民、传播疫病等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小区全体住户尤其是老人、孩童的人身安全,破坏小区公共居住环境。
        现恳请信访部门督促协调城管、公安、街道、物业等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对小区流浪狗进行规范收容处置,落实物业管理责任,彻底解决扰民及安全隐患问题,保障居民正常居住权益。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和谐家园小区相关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就此问题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和谐家园小区流浪狗长达一年之余严重扰民未得到监管处理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流浪犬只夜间活动噪声扰民问题已多次引发业主投诉,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我中心已督促小区物业购置捕犬器具开展捕捉工作,目前已成功捕获流浪犬5只。鉴于该小区物业无专业捕捉技术人员指导,且流浪犬只藏匿地点不固定、对工作人员产生戒备心理难以近身捕捉,后续处置工作推进受阻。对此,我中心已要求小区物业及时采集流浪犬只夜间活动影像资料,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申请现场处置。依据《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严格管理区内的流浪犬只,可以将其送交犬只留检收容场所或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捕捉后送犬只留检收容场所。”同时,业主可自行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报案,或将证据材料移交物业由其代为报案,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依规予以处置。由于您未提供具体联系方式,我中心无法向您进一步了解事件详情,如您仍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我中心服务电话0938-7881139或来中心面谈,我中心将为您协助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处理对象 书记留言板
处理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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