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20250813007 | ||
| 标 题 | 关于尚德苑小区交房后玻璃夹层有污渍等多部门反映后推诿扯皮,不认账及车位为什么只卖不租的问题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8月13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第一个问题如下 一、尚德苑小区交房后玻璃夹层有污渍等多部门反映后推诿扯皮,不认账的问题: 我是24年12月份交房的,现场验收签字领取钥匙的,由于当时是毛坯房,玻璃比较脏没注意,6月份左右装修完,搞卫生的时候发现客厅及卧室玻璃夹层都有水渍及污渍,清理不了,后续截止目前1年内多次给物业及国投公司反映,一直说的是登记等通知,登记等通知,并且国投公司工程部电话从来没有打通过。1年了,石沉大海,了无音信,最后实在没办法,打了12345,给我回复是这样的:“【天水12345】经秦州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实,尚德苑4#楼2017年4月交房,玻璃质保期五年,目前已超过质保期,请您联系专业维修人员维修。”我今天又给国投公司打电话了,说是他只能给工程部反映,说是在核实处理,什么时候能处理呢? 领导,请您问问他们(国投公司)2017年把房子交给谁了,我2024年12月份领的钥匙,现场签的验房单,怎么就成2017年了,还有这个事情已经1年了,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希望他们什么时候能处理,能解决给个截止时间。 二、车位为什么只卖不租? 根据《天水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住宅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并应当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第十九条规定,经营管理者不得强制停放者选择计费方式,不得强行“只售不租”。 本小区的车位属于规划内车位,国投公司在未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只卖不租,是不合法的。如果车位属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该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国投公司无权擅自只卖不租。若涉及人防车位,国投公司同样不可出售,只卖不租也不合法。 以上是我的诉求,望领导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处理此事,最后祝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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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平峪尚德苑4#楼玻璃以及停车位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公司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处理。经核查相关记录,您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已签署《入住告知书》,该告知书中明确约定:业主自领取房屋钥匙之日起一周内,若发现玻璃存在水雾、破损等问题,由我公司委托的工程公司负责免费维修处理;超过一周期限后出现的玻璃问题,则不再属于该工程保修范围。根据现有记录,您反映的玻璃问题发生在入住一周之后,请您自行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山水嘉园尚德苑小区是天水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的限价商品房项目,兴源公司作为小区人防车位的投资建造者,对人防车位享有使用权及收益权,有权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落实我区“一难两乱”专项整治行动,我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将尚德苑小区地下停车库面向社会开放,按照公平原则,以社会车辆临时停放标准收取。针对以上事件对您造成的不便,我公司深表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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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市委书记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8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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