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原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甘财经二〔2017〕88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7年开始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工作,期间多次通过文件、电话通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进行退款告知。截至目前,还有部分企业仍未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清退手续。请还未办理安全风险抵押金清退手续的企业和个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缴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上缴国库,不再清退。
办理地点:天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天水市秦州区天河广场D座704室)
联系电话:0938-8623953
天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