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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关于同意成立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10-31 15:53
信息来源: 妇幼健康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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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成立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批复

  天市卫发〔2018〕423号


  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分别成立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请示》(天一医发〔2018〕165号)收悉。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甘卫妇幼发〔2018〕62号)、市政府《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77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工作的通知》(天市卫发〔2016〕193号)等文件要求, 经市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议研究,同意你院成立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请你院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布局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加强救治中心人员业务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救治工作流程和制度,不断提升救治水平,确保市级救治中心正常运转,保障母婴安全。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