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武山县抗(抑)菌制剂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天水市卫计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天市卫发〔2019〕31号)要求,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于2019年 1 月至5月底分阶段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药店等经营单位进行了抗(抑)菌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7 家,出动监督员 108 人次。重点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消毒产品索证、进货验收情况,“安提可四价流感病毒抗体喷剂”的购进和使用情况和相关产品的采购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医疗机构购进使用“安提可四价流感病毒抗体喷剂”及类似产品等问题。卫生监督员针对部分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未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情况,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立即整改。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抗(抑)菌制剂的购销环节,提高了临床运用抗(抑)菌制剂的合格率。下一步,我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依法严肃查处抗(抑)菌制剂夸大宣传和非法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规范我县抗(抑)菌制剂等消毒产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