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我市个体诊所在医疗服务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整顿全市医疗服务秩序,规范个体诊所医疗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我市从2019年11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个体诊所专项整治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一是严厉打击任何机构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和非医师行医的非法行为。二是严肃查处个体诊所或个人开展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两非”行为。三是对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2010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17版)》《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2017版)》《医疗美容诊所、门诊部基本标准(2002版)》其他国家标准的个体诊所、门诊部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坚决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四是严肃查处个体诊所超出登记范围、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和卫生技术人员超出登记执业地点以外未经变更注册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为。五是严肃查处个体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的行为。六是严肃查处医师出租、出借、转让、空挂《医师执业证书》和个体诊所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七是严肃查处个体诊所虚假、夸大宣传诊疗行为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检查个体诊所内、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上的诊所资质或荣誉、专家信息介绍、诊疗技术或仪器设备等虚假、夸大宣传的信息。八是严肃查处个体诊所未经核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九是严肃查处个体诊所违规处置医疗废物行为。十是严肃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落实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的违规行为。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共分2个阶段实施。其中,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月15日为自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2月为检查评估阶段。
届时,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人员奔赴各县区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