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浩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能力。自2018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有79家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0家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其中11家达到社区医院建设基本标准。
二、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服务人口万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配齐彩超、心电图、DR影像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018年以来,中央财政先后投入3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其中1620万元用于支持5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特色科室(不包含中医馆),每个机构投资30万元。各项目机构按照填平补齐、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改善特色科室硬件条件,提档升级相关设备,强化特色科室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特色科室服务能力。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设置。按照“可设尽设、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的原则,在全市154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发热诊室,充分发挥传染病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筑牢基层传染病疫情防控网底。发热诊室设置统筹使用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人均 5 元的疫情防控经费(2020 年提标的 5 元用于基层疫情防控,2021 年继续用于疫情防控)及市、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安排的经费。
四、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等附属设施、职工周转房项目95个,总投资9464万元。其中下达清水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职工周转房项目6个,总投资604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465万元。2018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480万元,为包括清水县在内的6个县区每县拨付8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和服务人员培训。2019年5月份以来,结合基本医疗有保障清零筛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求常住人口1万人以下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至少为200平方米,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无住院床位的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至少为300平方米,每设一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0平方米。
虽然目前90%以上乡镇卫生院建设均已达标,但仍存在一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滞后、职工周转房不够等问题。为此,我委结合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及目前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开展天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建设资金进行乡镇卫生院老旧业务用房改造、设备采购、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及职工周转宿舍建设,总投资3.759亿元,全面夯实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感谢你对我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文珂 821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