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燕琴、王春芳代表:
你们《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镇卫生院)硬件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一直重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为秦安县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等附属设施、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11个,总投资1183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014万元,并且在2018年中央为除秦州区之外的其余6个县区每县拨付预算内资金8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和服务人员培训,这些项目建设有效地改善了秦安县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和基层医务工作者的住宿生活条件。
2019年5月份以来,省卫健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基本医疗有保障清零筛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于乡镇卫生院建设提出硬性指标,常住人口1万人以下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至少为200平方米,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无住院床位的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至少为300平方米。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了DR机、彩色超声、全自动生化仪、心电图机。常住人口1万人以下乡镇卫生院具有基本的诊疗设备。设有内科、外科、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等功能科室。通过基本医疗有保障清零筛查行动,秦安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已达标,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改善,服务水平有了一定提升。特别是自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政府都加大了乡镇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及急救应急设备设施配备,组织了基层技术人员传染病及急救技能培训,全市15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发热诊室并正常使用,乡镇卫生院基本配备了救护车、洗胃机、呼吸机、心电除颤仪等急救设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及急救能力进一步提升。
关于增设村卫生分室,根据《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规定: 1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置1所村卫生室(所)。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所)。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所)。每个村卫生室(所)原则上应配备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服务人口2000人以上的可酌情增配。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但必须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按标准配齐各项设备。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设村卫生分室,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今后,我们也将不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代工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玉书 8613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