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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32163367E/2022-081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9-22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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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71号《关于加强全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2-09-22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71号《关于加强全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范多智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全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升疾控机构能力建设事宜。

  一、基本情况

  市疾控中心成立于2002年,前身为天水市卫生防疫站,隶属于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承担公共卫生技术服务与管理、疾病预防与控制、检测检验与评价、应用研究与指导、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的一类公益性全额拨款卫生事业单位。现占地面积6亩,2003年,利用国债项目新建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6754.2平方米,主体建筑5445.2平方米,附属建筑1309.07平方米。内设15个科室,编制125人,现有职工124人;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3人,其中高级职称18人(1人管理兼专技),中级职称54人,初级职称32人;大专以上学历108人,硕士研究生9人。专业技术人员占91.1%(含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岗位上10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5人,占76.6%,符合《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试行)》专业技术人员占8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70%的要求。

  二、所做的工作

  (一)机构编制方面

  1.修订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定方案”,参照国家、省级要求规定,明确市疾控中心工作职责,内设机构设置;市疾控中心设置科室18个,科级职数30人,核定新增科室3个、科级职数3人。

  2.按照《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试行)》,重新核定市疾控中心人员编制。按照市级辖区常住人口0.43/万人口标准,核定市疾控中心编制为128人。目前在编人员124人,需新增4人。

  (二)队伍建设方面

  市疾控中心队伍主要问题,一是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50岁以上人员37人,占29.8%,30岁以下人员8人,仅占6.5%。二是人员学历结构不合理。主要需要的预防医学、卫生检验等人员80人,占比64.5%,但部分人员学历层次较低,急需引进人才予以补充加强,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通过人员退休优化。市疾控中心2022年(2人)、2023年(4人)、2024年(3人)将有9名职工退休,退休人员空出的编制,全部用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2.通过鼓励延迟退休人员自愿退休优化。市疾控中心现有2名(女性)工人身份转专业技术人员、4名(女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延迟退休手续,制定鼓励延迟退休人员自愿退休优惠政策,空出编制全部用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3.通过落实编制标准优化。市疾控中心现有编制125个,按照《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市级辖区常住人口0.43/万人口标准,重新核定市疾控中心编制至128个,新增编制3个,全部用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4.通过增加周转编制优化。市疾控中心近3年将有9名职工到龄退休,适当增加周转编制,全部用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5.通过人员自愿分流优化。鼓励非疾控及非专业人员自愿分流至其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空出编制全部用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市疾控中心取得高级、中级职称资格的防疫一线人员不占单位职称限额予以聘任,落实一线人员待遇,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绩效工资方面

  1.按照省政府《关于提高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待遇的通知》,根据2021年市疾控中心人员承担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情况,研究落实市疾控中心一线人员一次性绩效工资。

  2.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由市财政预算安排2022年市疾控中心人员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原则上与市第一人民医院持平,或参照省人社、省财政核定的省疾控中心人员绩效工资年人均6.3万元标准,并将市疾控中心人员绩效工资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3.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市疾控中心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市卫健、人社、财政等部门批准后予以执行。

  (四)对外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方面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精神,天水市疾控中心于2017年停止预防性体检、卫生检测、预防接种门诊、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等对外技术服务收费项目。目前,市疾控中心无收费资质、项目、代码、标准、票据等,暂时不具备对外提供技术服务的条件。

  1.由市人社、财政、发改、医保、税务、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研究制定出台允许市疾控中心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收费相关政策,参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技术服务收入管理机制,尽快恢复市疾控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外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

  2.市疾控中心结合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实际情况,拟定对外公共卫生技术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经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后,对外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并按照标准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3.市疾控中心对外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所需设备、人员、试剂耗材等由市疾控中心申请市财政解决,前期(暂定为3年)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后,全额上交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为逐步减轻财政负担,待市疾控中心对外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机制基本建立后(暂定为3年),根据市疾控中心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收入实际情况,将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收入纳入中心绩效收入管理,基本达到市疾控中心绩效工资所需资金主要通过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筹措要求。

  5.由市发改、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对市疾控中心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进行质量管理和价格监督,确保提供的服务安全可靠,收费符合规范要求。

  (五)工作用房方面

  拟将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办公楼划拨给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进行合理规划改造,设置独立办公区域、检测检验中心、防疫物资储备库房、工作人员周转房,以满足日常办公和新冠疫情防控的需要。

  感谢您对我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欢迎您对今后我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健康天水”工作。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来见 821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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