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32163367E/2022-080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9-19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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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29号《关于加强规范校园疫情防控能力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2-09-19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29号《关于加强规范校园疫情防控能力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刘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校园疫情防控能力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是对全市师生身体健康的高度负责,非常感谢你们对全市学校卫生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及时发现处置疫情

  我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强化传染病疫情防控意识,积极履行传染病监测病例报告职责,发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上报,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数据。

  我市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加强了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加强了疫情监测与风险评估,特别是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病例、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学校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对报告病例及早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如构成聚集性疫情,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规范快速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我委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卫生健康部门工作职责,有效开展了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检、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健康校园”创建以及校园周边住宿业、文化娱乐场所及医疗机构的安全排查等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问题干预诊疗、儿童预防接种、学校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并组织开展对未成年人进行的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等一系列工作。尤其是近两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更是加强了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组织监督机构开展春秋季开学、复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及其他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及联合评估,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实施进行重点强调,规范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通过连续不断的监督管理和各部门的共同督促,我市学校常见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三、强化疫苗接种,提高学生免疫水平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我委依法加强免疫规范管理,幼托机构和小学在春、秋季入托入学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未完成常规免疫的学生督促其尽早完成,提高适龄儿童免疫接种率,特别是近两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通力配合,采取接种工作人员走进校园、错峰对在校学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截至目前,全市0-6岁适龄儿童卡介苗接种率94.6%、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0.8%、脊灰疫苗92.32%、百白破疫苗90.99%、麻腮风疫苗90.64%、乙脑疫苗92.58%、甲肝疫苗89.26%;特别是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接种率94.70%、第二剂接种率92.15%。同时,各级疾控机构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疫苗针对传染病及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在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基础上,遵循知情、 同意、自愿原则,推荐鼓励学生接种水痘、手足口病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提高易感儿童免疫水平,降低疫情暴发流行风险。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代工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永刚 821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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