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124号
《加快推进我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统筹整合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盟天水市委: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加快推进我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统筹整合的建议》收悉。现就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关键环节。
今年年初,《甘肃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市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天水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两保整合工作。并责成市卫计委牵头协调两保整合各项工作的任务的落实。
为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我委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92号)精神,经过深入调研,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天水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草案)》,报请省医改办审核同意,已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天水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7〕100号)。《方案》明确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
“六统一”管理。由市医改领导小组牵头,市医改办负责,会同人社、卫生计生、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完成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制度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由市人社局负责。将各级人社和卫生计生部门占行政编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管理经办队伍中负责政策制定的编制、人员统一划转到同级医改办,承担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制定、医疗服务监管、医药医保联动机制建设等医改工作任务;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现有新农合管理经办队伍中负责具体经办的编制、人员统一划转到人社部门。
为了全面做好制度整合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我市正在对整合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涉及的职责、机构编制进行调整,并对各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前的资金进行审计。
目前,全市制度整合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有效衔接持续推动。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信息录入工作已完成,接入“五险”信息系统,并上线运行。新农合在市域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省级14所定点医疗机构重大疾病住院费用即时结报基础上,市县已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成功对接,跨省异地就医患者身份确认、转诊审批、直接结算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永辉 8213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