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推进全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升群众就医便利性和连续性,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宁联勤保障中心卫勤处等7部门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2025年-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全省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总数达到300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数据共享调阅及互认,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跨省调阅互认工作。到2027年底,基本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全国互通共享。到2030年,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三、主要内容
《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甘肃省工作实际,围绕“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5个部分,从扩展互认范围、提升互认工作质量、加大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一是有序拓展互认范围,制定发布省内互认项目清单、医疗机构清单和“负面”清单,持续扩大互认机构和项目范围;二是提升互认工作质量效能,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检查检验质量建设,省级质控中心组织做好质量评价、定期复评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反馈机制,规范开展互认工作,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结果做到“应认尽认”;三是加大政策保障支持力度,加强医保政策支持引导,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将互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
《方案》明确,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医保、中医药、疾控和军队卫生部门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各地要做好科普宣传,加强医患沟通,引导公众理解支持互认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互认工作。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2025年-203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