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健康扶贫对村卫生室用房有哪些要求?
答:每个行政村有1所卫生室。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行政村卫生室面积达到60平方米,“四室”分开(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不承担预防接种任务的卫生室可不设公共卫生室);常住人口800人以下的行政村有村卫生室(常住人口300人以下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卫生室,加挂牌子);扶贫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尚未重新核定行政区划前,在地方政府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前,可设置临时医疗点;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
2.问:健康扶贫对乡镇卫生院有哪些要求?
答: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卫生院,县级政府所在乡镇可不单独设置乡镇卫生院。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内(或外、或急诊、或全)科、中医(或民族医)科、药房(或检验、或放射、或超声)等医技科室、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规模较小的乡镇卫生院按照业务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立综合性科室。
3.问:健康扶贫对乡镇卫生院的医师配备有哪些要求?
答:每个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力争有1名全科医生。
4.问:健康扶贫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有哪些要求?
答:配备与承担常见病、慢性病、地方病诊治、危急重症病人初步现场急救、转诊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适应的设备。
5.问:健康扶贫对县级医院有哪些要求?
答:每个贫困县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的贫困县,县医院达到《甘肃省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8版)》或县中医院达到《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版)》。靠近或隶属于市级行政区的贫困县,市级公立医院能够满足需要的,可结合当地实际不单独设立县级医院。
6.问:健康扶贫对县级医院医师的配备有什么要求?
答:县医院(或县中医院)所设每个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执业医师;所设临床科室没有合格执业医师的,在本机构培养的相关临床合格执业医师到位之前,可通过“组团式”帮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等措施解决没有合格执业医师问题。
7.问:什么是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答: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和地方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