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tsswjw/2023-00139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3-12-25  发布机构  天水市卫健委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的通知
2023-12-25   作者: 点击数:  

国卫办基层函〔2023〕4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我委组织编写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为加强分类指导,在现有服务能力分为“基本标准”、“推荐标准”两个档次的基础上,针对医务人员数少于10人、服务人口少于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合格标准”档次,评判标准为:所有基本指标条款中,达到C级的比例≥80%,达到B级的比例≥20%,达到A级的比例≥5%。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和复核专家宣传培训,全面把握新版评价指南内容,指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评价指南开展自评,查找不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模式,改善医疗质量,规范机构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现将2个评价指南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下载),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pdf
附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pdf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