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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32163367E/2020-044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12-15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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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
2020-12-15   作者: 点击数: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全省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起,发病102人,无死亡。均为一般事件,其中流行性腮腺炎2起,发病61人,无死亡;手足口病1起,发病14人,无死亡;水痘2起,发病27人,无死亡。

  与上月比报告数增加1起,发病数增加15人。与去年同期比报告起数下降15起,发病数增加下降820人。

  二、趋势预测及建议

  当前境外疫情仍呈高位发展,多国疫情在持续蔓延,全球疫情十分严峻,境外输入风险持续加大。国内疫情方面,天津、上海、安徽、内蒙古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 山东、河南、湖北、福建、甘肃、陕西、广东、河北、辽宁等地在冷链环境中检出新冠病毒阳性,疫情通过冷链运输食品输入国内的风险增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存在一定程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疫情反弹风险有所增加,防控任务艰巨。

  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做好解除集中隔离入境人员的管控工作,继续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人、物同查”,“人、物同检”; 加强人物同防,严防由物及人的传播;持续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风险变化,做好输入风险的防范工作;严格院内感染防控管理和要求,加强患者从门诊到住院、出院随访的全流程管理,严防院内感染;加强旅游景区、餐馆、商场等人群聚集场所的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冬春季节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公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在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监测报告、宣传教育和医疗救治工作。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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