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tsswjw/2023-00000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17-11-09  发布机构  天水市卫健委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决策实施情况公示
2017-11-09   作者: 点击数:  

  

  一、天水市医疗废物产生情况简介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如果处理不善,则容易对环境(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产生污染,医疗废物携带的致病微生物容易发生传染,导致传染性疾病蔓延,对人体健康存在很大的威胁。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医疗废物主要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但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天水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014家,其中三级医院3家,二级医院26家,民营医院78家,乡镇卫生院13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4家,疾控中心8家,采供血机构2家,其他医疗机构2691家,日产生医疗废物平均5.5吨/日。

  二、天水市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简介

  为有效保护全市生态环境,确保人群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80号)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等相关文件,2014年,天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政发〔2014〕65)》,要求全市医疗废物实施集中收集,由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安全处置。

  目前全市共有469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纳入集中处置,处置率15.6%,其中二级以上医院29家,处置率100%;民营医院78家,处置率100%;疾控中心8家,处置率100%;采供血机构2家,处置率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4家,处置率100;乡镇卫生院96家,处置率72.7%,;诊所182,处置率35.5%,其他医疗机构(村卫生所)0家,处置率0%。

  三、意见和建议

  由于受诸多客观因素的限值,目前全市医疗废物处理效率相对较低,医疗废物处置与预期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更加健全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提升医疗废物处置效率,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确保人群健康安全,本次特邀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针对我市医疗废物处置现状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您可以在公示期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书面材料向天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决策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或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达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认真考虑和采纳您的意见。本次有效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1、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赵培强

  联系电话:15095419579 邮箱:646187832@qq.com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甘肃环境科技大厦)

  2、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范小荣

  联系电话:0938-8380305 邮箱:895202839@qq.com

  邮寄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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