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32163367E/2022-08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3-12  发布机构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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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2021-03-12   作者: 点击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妇幼保健院是集妇幼保健、特色临床、生殖保健、科研培训、健康促进为一体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是天水市孕产妇急救中心、天水市新生儿重症监护中心、甘肃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筛查天水分中心,是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独立核算机构1个,2020年末在职人员451名,其中:财政供养人员113名,经费自理人员338名;遗属3名。医院现有内设机构32个,其中综合管理机构11个,临床医技机构20个,后勤服务机构1个。

  二、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1.01万元,比2020年1718.98万元增加62.03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工资增资。

  (二)全年支出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1781.01万元,比2020年1718.98万元增加62.03万元,增长3.61%。

  1、基本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7.01万元。比2020年预算1250.48万元增加56.53万元,增加4.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增人增资变化,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74万元,比2020年预算468.5万元增加5.5万元,增长1.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随着业务量增加,药品使用量升高,随之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增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9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473.0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94.08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天水市妇幼保健院无非税计划征收。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天水市妇幼保健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也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我单位也无公务车购置费。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拨款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两个项目,即对床位补贴和取消药品加成对公立医院的补助项目,资金共计474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对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两个项目自评绩效情况如下:

  (一)床位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采购设备和医疗卫生材料,验收合格率100%。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按照招标采购规定程序,采购医疗设备和卫生材料,有效提高了医院的硬件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发展专科特色,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二)药品加成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万元,执行数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采购药品,验收合格率100%。推进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促进持续合理用药、降低患者负担,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保证医院健康发展。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1、天水市妇幼保健院预算公开表.xls

  2、天水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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