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tsswjw/2023-00011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1-09-30  发布机构  天水市卫健委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1-09-30   作者: 点击数: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单位职能: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位于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34号,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现为全国“爱婴医院”、甘肃省文明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天水协作医院(眼科联盟成员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联体医院、甘肃省肿瘤医院天水肿瘤防治协作医院(肿瘤基因检测技术联盟成员单位)、西北耳鼻喉头颈外科专科联盟合作单位、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是天水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中国铁路兰州局有限公司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天水市卫生学校教学医院、天水市医德医风示范医院。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医院设有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急救中心。拥有1.5T核磁、64排128层螺旋CT、DR、彩超、医用直线加速器、模拟定位机、血液透析系统、电子胃镜、高清腹腔镜、电子结肠镜、前列腺汽化电切镜、电子支气管镜、胆道镜、关节镜、宫腔镜、电子阴道镜、利普刀、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全自动血凝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病理图文分析系统、冰冻切片系统等大中型医疗设备。

  我院为公立综合医院(个数1个)。医院编制床位650张,编制人数278人,年末实有人数740人,其中在编人数346人,长期聘用人员394人,正高级职称11人,副高级职称50人,中级职称110余人。离退休人员233人。建筑面积42150平方米。

  多年来,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创建人民满意医院为目标,简化就医流程,降低医疗成本,改善就医环境,严控医疗费用;以“患者至上、服务为本、质量第一”为服务宗旨,以“博爱、精诚、敬业、创新”为医院精神,打造医技精湛、特色优质、诚而有信、平价惠民、服务百姓的品牌医院。

  二、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院收入总计为22101.98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据增加847.52万元,增长3.9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9.27万元,主要是床位补贴、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离退休人员差额补助及取暖补贴,占收入总计的5.38%。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5.21万元,下降2.88%,主要是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减少,我院在2019年努力改善收入结构,大力控制药占比,药品收入明显下降。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16912.71万元,为我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117.27万元,减少15.56%,主要是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作为疫情防控的后备医院,在疫情防控上投入的时间较多,医院病人数下降,总体收入减少。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万元,2020年我院申请政府债券专项资金,用于新建综合楼项目,债券资金于6月份拨付我院,由于受疫情影响,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年内支出资金17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余2299.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院支出为19588.9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16.04万元,减少0.59%。其中:

  2020年基本支出16835.93万元,占85.95%,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869.08万元,减少10%,主要是由于2020年疫情影响,患者较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700.6万元,占8.68%。

  全年收支结余213.61万元。按相关规定分配事业基金128.17万元,职工福利基金85.44万元。

  政府性基金结转2299.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89.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64.79万元,增加323.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9.27万元,减少35.21万元,下降2.88%,下降原因:主要是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万元,为我院新建综合楼申请的政府债券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89.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21万元,下降2.88%;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72万元,占支出的8.4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差额工资、取暖补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由于我院是铁路移交单位,离退休人员中一部分是企业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有差额,由财政补助企事业差额部分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25万元,占支出的88.39%,其中专用材料费为1051.2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药品及试剂的采购,完成年初预算100%。

  3.科研经费补助4万元,新冠肺炎疫情中央转移支付补助3万元,人员经费补助8.3万元,已于当年全部完成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9.27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47万元,为我院离退休人员差额工资及取暖补助。

  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我院的“三公经费”主要为单位的自有资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2020年我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9万元,较上年减少8.3万元,减少67.32%,其原因为:由于疫情防控管控要求,我院的公务用车(包括救护车),健康扶贫等工作相应减少,车辆使用用于下乡义诊、宣传较少,费用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我院公务接待费2.55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4%,变动原因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我单位尽量降低接待标准,以工作餐为主。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1批次(主要为各级医院专家指导工作、手术、学术会议的工作餐等),较上年减少9.45%,减少0.26万元。

  以上“三公经费”均为我院自有资金支付,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救护用车及下乡、义诊、宣传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1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83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床位费补贴、药品加成补贴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37.7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对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两个项目自评绩效情况如下:

  (一)床位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5万元,执行数为7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药品、耗材支出,验收合格率100%。有效提高了医疗质量,实现了诊疗人次和病床使用率的增加。  

  (二)药品加成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70万元,执行数为122.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采购药品,验收合格率100%。保证医院健康发展,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医院开展医教研等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医院的事业收入包括医疗收入、科教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决算公开表.xls

      2.取消药品加成补贴.xls

      3.床位费补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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