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解释等工作。负责协调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病、传染病防治和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拟订监督工作规范,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起草政策研究报告等工作。牵头负责全系统环境政策落实及环境保护工作。
科长:赵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