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重大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等防治规划,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指导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等工作。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拟定食品安全、食品营养健康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拟定全市国民营养规划、计划,指导全市营养工作。承担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长:王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