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献血工作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审批和人员准入工作,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拟订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卫生健康纠纷处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基层依法调解处理卫生健康服务纠纷,引导公众维护合法健康权益。
科长:杨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