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水县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水务行业实际,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保障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局属单位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4次,研究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法治宣传等工作,确保全局各项工作依法规范。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考核内容,制定《清水县水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形成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推进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法治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涉水法律法规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局务会学法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2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2场次。局机关、水政服务中心、水土保持站24名执法人员全部完成网上学法培训,考试成绩合格,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水利工程项目审批、水资源配置、水价调整等重大事项,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二是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全局重大决策事项把关,参与涉及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文书起草和应诉指导,确保决策合法,应诉依法有据。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行政许可事项17项、公共服务7项、其他事项1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限50%以上,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1件,群众满意度达99%以上。
强化执法监管,规范水事执法秩序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现有执法人员24名,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装备管理,对已经配备的无人机、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摄像机等执法装备规范管理使用,为执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聚焦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利工程安全、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4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罚款7.4万元,有效遏制了水事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推行柔性执法,对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水事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全年开展柔性执法20余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制定印发的涉企执法意见,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究,把执法检查与服务企业相统一,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相一致。
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制定普法计划。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清水县水务局2025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对象和方式,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开展主题普法活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6次,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开展水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相关涉水法规,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深化宣传效果。三是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利用清水县政府网站、清水融媒、清水水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水法律法规解读、水事案例分析等普法内容30余条,阅读量达3万余人次。在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河湖岸边等场所设置普法宣传牌警示牌400余块,营造“人人知水法、人人守水法”的良好氛围。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健全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台账管理,明确化解责任人和时限,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等程序。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案件3件,有力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三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涉水问题和诉求,全年受理群众诉求213件,办结213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