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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tssswj/2024-00077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4-11-07
 文  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tssswj/2024-00077
发布机构: 天水市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4-11-07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公开范围: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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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度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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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本单位主要职能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

(2)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3)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4)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5)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6)对县区水政监察工作进行指导。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水政监察大队是2008年7月经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水利局二级独立预算单位。于2010年6月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详情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详情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详情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详情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详情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表,详情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详情见附件)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详情见附件)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详情见附件)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6.2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68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0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6.2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5.68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8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项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2万元,占7.51%;卫生健康支出3.79万元,占3.94%;农林水支出79.01万元,占82.12%;住房保障支出6.19万元,占6.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67万元,支出决算为9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2万元,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9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58万元,支出决算为7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没有培训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9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职务晋升等原因,公积金基数有所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2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6.3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培训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递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培训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没有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项目,故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天水市水政监察支队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