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期 1.废气:主要为室内外装修产生的粉尘及车辆尾气,装修现场要采用围挡封闭,材料装卸、转运等产尘环节要及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要篷布覆盖、限制车速、保持车辆清洁,设备安装在室内进行,装修装饰材料要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通过权威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运输车辆等,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污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装修避开居民休息时段,避免噪声扰民;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源同时工作,产生噪声叠加,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要做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检验废水、洗衣废水及生活污水。检验科产生的废弃标本、废试剂、废试纸、检验器皿头三遍清洗废水等废弃物和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危废贮存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检验科其他环节产生的废水需单独收集进行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洗衣废水等一并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处理,出水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进行集中处理。医疗废水需重点关注总余氯等特征指标,各项指标检测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如今后标准限值发生变化,遵照变化后的标准执行。 2.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及中药房煎药异味,医院污水处理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置于封闭式房间内,做好通风及卫生清理,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及时清掏栅渣、污泥,对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密闭,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同时做好中草药煎药异味的管理,采取通风换气等措施进行空气净化,降低异味浓度。 3.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及医院诊疗与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设备选型方面要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专用设备用房内,并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医院周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等)、废紫外线灯管、污泥、生活垃圾、中药渣等。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合规收集处理,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经专用容器封装后,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点,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中药渣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处置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点的设置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管理等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规定标准执行,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