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申请人:天水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学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00720299493N
我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天水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麦积分厂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况,针对上述违法事实,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天环罚告字〔2024〕1号),天水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提出了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并应当事人的听证请求,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就天水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麦积分厂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一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天水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麦积分厂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件进行听证。
二、听证日期、时间、地点
日期: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
地点:天水市生态环境局13楼会议室(秦州区春风路政务中心3号楼)
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听证主持人:温晓辉
听证员:吴锟
记录员:穆渊博
四、听证流程
(一)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二)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
(三)案件调查人员对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的疑义进行解答。
(四)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
(五)征求听证人员意见,形成本次听证结果。
(六)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参加人员核对笔录并签字。
五、申请人的权利
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在听证会召开2天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六、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届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听证,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三)请准时参加听证,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四)听证会期间要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拍照;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中途退场。
七、本听证通知书同时在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同步公布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政务中心3号楼1203室
联系电话:0938-821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