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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7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第一批)

发布日期: 2024-07-02 11:02
信息来源: 大气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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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全市主城区划定为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将在禁燃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曝光。

案例1 2024年3月8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吴某在天水市秦州区中深·财富中心万豪酒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当天将该问题移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进行查处,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当天对吴某进行了训诫及经济处罚。

案例2 2024年4月28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王某某因个人门店开业,在天水市秦州区羲皇大道长低厂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当天将该问题移送七里墩派出所进行查处,4月29日七里墩派出所对王某某进行了训诫及经济处罚。

案例3 2024年5月25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麦积区桥南街道林水路健康巷小鹿洗车服务中心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于2024年5月29日将发现问题移送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进行查处,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于2024年5月29日对该行为进行了训诫及经济处罚。

案例4 2024年5月25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麦积区桥南街道兴隆路三宝烤肉餐厅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于2024年5月31日将发现问题移送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进行查处,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于2024年5月31日对该行为进行了训诫及经济处罚。

案例5 2024年5月30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罗某某在秦州区中海铂悦府3号楼前违规放燃放烟花爆竹,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当天将该问题移送七里墩派出所查处,七里墩派出所当天对罗某某进行了训诫及经济处罚。

案例6 2024年6月4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麦积区马跑泉镇颖川河桥梁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内有燃放烟花爆并竹的行为,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天水市生态环境局麦积分局于2024年6月4日将该问题移送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进行查处,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于2024年6月14日对该行为进行了训诫及经济处罚。

案例7 2024年6月17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周某某在秦州区藉河南路有轨电车二期一标工地燃放烟花爆竹,按照《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当天将该问题移送秦州区石马坪派出所查处,6月19日石马坪派出所对周某某进行了训诫及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