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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商务厅印发通知 要求全省商贸流通领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8-11
    信息来源: 甘肃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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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商务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商务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抗击新一轮疫情反扑,切实筑牢商贸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民生任务和工作任务,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作为当前乃至较长一段时间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要压实压紧行业监管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亲力亲为、投入主要精力,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不松懈、组织保障不降级、防控措施不减弱、科学防范不走样、细化责任不落空、联防联控不缺位、信息沟通不间断。要畅通应急指挥体系,一旦发生疫情,要坚决做到响应决策快、排查管控狠、环节把控严、跟踪管理准,信息联络畅。进一步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慎终如始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各地商务部门要认真做好行业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的管控工作。一是要严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肉菜市场、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管控,切实落实人员测体温、扫描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及人员流量、密度管控等防控措施,对不戴口罩者可劝离或拒绝进入;有条件的经营单位可在入口处或体温测量处准备一些口罩供客人免费使用或购买,提供便民服务。二是要全面摸排、实时掌握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及企业外派人员、合资企业外方人员、外经外贸出国人员的出入境、行程轨迹、交通工具、返甘时间、实施闭环管理以及疫苗接种等动态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落实联络员、信息员跟踪制度,实施疫情情况日报告、病例零报告、出入境人员信息提前报告等制度,配合做好入境人员隔离期满后的全流程管控,做到“外防输入”关口前移。三是各级商务部门不得组织赴疫情中高风险区开展招商推介、产销对接、促销宣传等线下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线下会议、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四是始终坚持人物同防,加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肉菜市场、餐饮、住宿、口岸、冷链等流动性大、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每2天一次检验检测;严格按照行业防控技术指南,落实经营场所环境清扫、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五是暂停进口肉类商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总仓”监管、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追溯管理等管控措施,总仓核酸检测要由抽检调整为全检。六是各类商贸流通行业经营主体对来源不明的食品、物品要先封存、后检测,不能漏过任何风险点,严防疫情经“物”传播。七是各级商务部门对外出人员要严格控制,非必须不出省,主动配合社区做好家属家人外出管理。八是加快商务系统和商贸流通企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进度,充分发挥行业动员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动员、检查督促力度,确保商务系统、商贸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有序、高效、快速推进,筑牢商贸流通领域免疫屏障。九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做好专人值班值守工作,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杜绝迟报、瞒报和漏报。十是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落实,对失职失责行为和人员按相关规定加大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