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商务外贸发〔2024〕54号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文旅局:
为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规范发展,壮大外贸主体队伍,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根据《甘肃省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甘商务外贸发〔2023〕359号),经企业申报、市州初审推荐,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兰州海关、省外汇管理局、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联合评审,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情况,经研究重新认定,确定“兰州三维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甘肃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详见附件)。有关市州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指导与服务,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规范、风险可控的全流程服务,为全省外贸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24年3月6日印发的《关于认定甘肃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通知》(甘商务外贸发〔2024〕47号)同时废止。
附件:
甘肃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名单
甘肃省商务厅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