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兰州新区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3〕577号)、《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123号,以下简称《规范》)精神,商务部等8单位决定开展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申报工作,根据《规范》所明确的示范创建基本原则、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基本条件、示范重点方向、示范申报流程等,组织本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城市和企业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
二、准备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和企业,要按照《规范》及附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认真填写《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城市、企业)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由三部分组成:申报表、申报书正文及评价指标。申报城市和企业还可提供其他体现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效果的典型数据和材料。
三、择优审核推荐。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城市和企业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条件符合、方向明确、措施具体、规范完整,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扫描电子版发邮箱)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报送商务部。
四、有关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现代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意义,并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为契机,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供应链治理体制机制和重点产业现代供应链体系。申报城市和企业要认真如实准备申报材料,科学制定示范创建任务方向和工作思路,做到措施可操作、项目可落地、结果可考核。
联系人: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赵常冲
电 话:0931-8637929(兼传真)
邮箱:155400061@qq.com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康慧 电话:0931-8929181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李彬 电话:0931-8644379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鲁明 电话:0931-8179198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联系人:王琪 电话:0931-8800690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康燕 电话:0931-853312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联系人:闫育满 电话:0931-8624931
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