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大宗农产品产销促进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商务运行发[2016]352号)要求,各市州按时上报了大宗农产品产销促进项目,经市州初审、省厅审核及专家组评审,11月13日厅务会议研究决定,拟对20家企业(专业合作社)实施以奖代补支持,现予以公示。
1、民乐县丰源薯业有限责任公司
2、会宁六合薯业开发有限公司
3、会宁县新如马铃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4、临洮县明强马铃薯中药材贮藏专业合作社
5、酒泉惠侬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6、金塔县众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7、酒泉市东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酒泉市博翔有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
9、金塔县兴隆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10、甘肃云松贸易有限公司。
11、武威市凉州区大柳义顺蔬菜瓜果农民专业合作社
12、甘肃蓝天骄子农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永昌海量辣椒专业合作社
14、金昌市源达农副果品有限责任公司
15、合作东宏市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甘肃和政八八啤特果集团有限公司
17、天祝县康丰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
18、天水四方达园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19、庄浪县金秋果品有限责任公司
20、民勤县金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11月14日—11月21日),向厅机关党委纪委、市场运行调节处反映。
电话:机关党委纪委0931-8626095
市场运行调节处0931-8620951
甘肃省商务厅
2018年11月14日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大宗农产品产销促进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商务运行发[2016]352号)要求,各市州按时上报了大宗农产品产销促进项目,经市州初审、省厅审核及专家组评审,11月13日厅务会议研究决定,拟对20家企业(专业合作社)实施以奖代补支持,现予以公示。
1、民乐县丰源薯业有限责任公司
2、会宁六合薯业开发有限公司
3、会宁县新如马铃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4、临洮县明强马铃薯中药材贮藏专业合作社
5、酒泉惠侬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6、金塔县众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7、酒泉市东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酒泉市博翔有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
9、金塔县兴隆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
10、甘肃云松贸易有限公司。
11、武威市凉州区大柳义顺蔬菜瓜果农民专业合作社
12、甘肃蓝天骄子农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永昌海量辣椒专业合作社
14、金昌市源达农副果品有限责任公司
15、合作东宏市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甘肃和政八八啤特果集团有限公司
17、天祝县康丰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
18、天水四方达园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19、庄浪县金秋果品有限责任公司
20、民勤县金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11月14日—11月21日),向厅机关党委纪委、市场运行调节处反映。
电话:机关党委纪委0931-8626095
市场运行调节处0931-8620951
甘肃省商务厅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