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商务流通函〔2019〕12号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旅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商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甘办字〔2019〕50号)精神,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划转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已于2019年2月14日移交,从即日起,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履行,商务厅不再承担相关业务及监管职责。
甘肃省商务厅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