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tssswj2/2024-00117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4-11-07  发布机构  天水市商务局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依  据   记录形式 
 载体类型   存放位置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2023年度天水市商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4-11-07    作者:  点击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和药品流通、拍卖、汽车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旧货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

6.拟订全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8.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负责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管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工作。

11.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拟订并实施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市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12.负责全市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管理赴境外参展、办展活动。

13.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的发展。

14.负责全市商务新闻发布会、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15.负责全市经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商务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商务局内设办公室、法规与公平贸易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服务行业管理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外贸外经外资科、通道物流科、电子商务科、经济协作科。

所属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天水市商务事务服务中心、天水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全局共核定编制52人,机关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后勤服务编制4人),事业编制2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90.9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02.68万元,下降54.1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大幅减少,2022年有天水大剧院建设项目资金2000.00万元、疫情防控物资费用287.12万元、方舱医院改造工程专项资金500万元、方舱医院运行保障费用100万元、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项目1258.50万元、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平台建设项目200.00万元,共计4345.62万元,2023年再无相应经费,故2023年度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390.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0.9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39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54万元,占26.71%;项目支出2485.36万元,占73.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90.9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002.68万元,下降54.1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大幅减少,2022年有天水大剧院建设项目资金2000.00万元、疫情防控物资费用287.12万元、方舱医院改造工程专项资金500万元、方舱医院运行保障费用100万元、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项目1258.50万元、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平台建设项目200.00万元,共计4345.62万元,2023年再无相应经费,故2023年度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6.68万元,下降39.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减少较多,2022年有疫情防控物资费用287.12万元、方舱医院改造工程专项资金500万元、方舱医院运行保障费用100万元、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项目1258.50万元、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平台建设项目200.00万元,共计2345.62万元,2023年再无相应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0.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41万元,占21.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68万元,占7.36%;卫生健康支出40.99万元,占1.3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32.14万元,占67.49%;住房保障支出55.68万元,占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01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0.07万元,支出决算为66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申请追加了项目资金“市商务局第二十九届兰洽会会展经费”50.00万元、“市商务局2023年会展经费”2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4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抚恤金约103.64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83万元,支出决算为4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申请追加了项目资金“市商务局疫情防控经费”3.22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954.04万元、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78.1万元均为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无法列入年初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01万元,支出决算为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及增人增资使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5.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8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增人增资、抚恤金的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8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9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副县级以上退休人员体检费用改由各单位自行结算,故其福利费预算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80.00万元,本年支出38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为天水市商务局商贸城项目建设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不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不变。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8万元,增长25.19%,主要原因是副县级以上退休人员体检费用改由各单位自行结算,故其福利费预算增加,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1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相应资金预算。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26.59%,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缩减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10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天水市商务局商贸城项目建设资金” “天水商贸城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天水商贸城(2022年隐性债务化解资金)”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第二十九届兰洽会会展经费”“市商务局2023年会展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项目管理合规、资金拨付及时,基本完成了年度的预期绩效目标,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第二十九届兰洽会会展经费”“市商务局2023年会展经费”等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市商务局第二十九届兰洽会会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7月6日-7月10日,我局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九届兰洽会,搭建展台,展示展销企业产品,促成企业产品销售、签约订单,我市共签约项目12项,总投资140.89亿元,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尚需完善;二是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支出计划,分解细化、量化设置产出绩效目标,采取数量、质量可考核的方式设置,提升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使项目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各环节,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升绩效考核质量,确保绩效管理执行有效。

2.“市商务局2023年会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西部国际投洽会、第二十九届中国兰洽会、第四届中国(甘肃)中医药博览会、第133、134届广交会、第23届中国国际投洽会、日本大阪国际机械要素展、西班牙优质食品及酒饮料展览会等展会,展会期间现货销售30万元,签约订单23笔2195万元,达成意向订单44笔6420万元,并紧抓节假日开展促消费活动,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获得了企业好评。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与项目未能明确匹配;二是在设定绩效目标时,部分指标有待进一步细化;三是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支出计划,分解细化、量化设置产出绩效目标,采取数量、质量可考核的方式设置,提升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使项目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各环节,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升绩效考核质量,确保绩效管理执行有效。

3.“市商务局2021年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2万元,执行数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生活物资供应,制作同城配送标识牌2500个,并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完成。

4.“2023年省级促销费专项资金(承办省级促消费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执行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我局对承办全省“乐享消费•惠购陇原”等活动的4家企业进行奖补,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有力提升了企业参加配合促消费活动的积极性,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完成。

5.“2023年省级促销费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10万元,执行数为38.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汽车、成品油销售市场稳定发展,我局对在全市限上汽车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的消费者进行补贴,发放电子加油卡,共计补贴170人,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促进了汽车销售,让利了消费者,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完成。

6.“2023年第一批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00万元,执行数为1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我局支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培育跨境电商企业项目共补贴企业3家,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鼓励了外贸企业积极拓展进出口业务,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完成;2023年该项目原计划补贴企业6家,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未拨付,实际补贴企业3家,故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完成率50%,未达标。

7.“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9.00万元,执行数为49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我局培育跨境电商企业、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共补贴企业2家,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积极推进了我市外贸稳定增长,充分发挥了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成本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完成;该项目原计划补贴企业15家,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未拨付,实际补贴企业2家,故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完成率13.33%,未达标;2023年,受国际环境影响,国际需求量下降,外贸企业进出额同比有所下降,故效益指标中经济效益指标完成率50%,未达标。

8.“ 2023年第二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2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31.04万元,执行数为103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我局对进口贴息、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补贴企业共4家,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有力助推了外贸企业发展,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完成;该项目原计划补贴企业7家,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未拨付,实际补贴企业4家,故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完成率57.14%,未达标。

9. “2023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该项目用于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省级试点建设,资金于2023年11月下达,下达时间较晚,故项目在2023年无法完成。

10.“天水商贸城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天水商贸城(2022年隐性债务化解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财政资金未下达。

11. “天水市商务局商贸城项目建设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0.00万元,执行数为38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天水商贸城项目,主要建设会展中心、文化艺术馆、天水大剧院等9个单位工程及附属工程,拨付银行借款利息,资金已拨付到位,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均100%完成。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全面完成,自评分为93.75分,评价等级优秀。(具体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物(款)招商引资(项):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持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附件1:天水市商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天水市商务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3:天水市商务局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4:2023年度天水市商务局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5:天水市商务局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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