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关于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 2023-10-23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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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孟莉等代表: 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建议》(天水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20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学习,并采纳所提宝贵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监管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7月31日,市属监管的39户企业资产总额803.99亿元,同比增长7.54%。净资产250.39亿元,同比增长20.04%。营业收入12.04亿元,同比下降2.87%。整体资产负债率68.86%,同比降低3.2个百分点,其中:7户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8.87亿元,同比下降5.14%。实现营业收入7.23亿元,同比下降3.64%。市属企业发展基础日益牢固,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二、资产盘活及投资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进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盘活工作,加快资产资本化进程,促进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高和扩大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主要做法 一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在市政府国资委内部及市属监管企业中开展全面学习宣传。 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水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盘活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实施方案》两个方案,为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三是围绕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开展了课题为《关于开展盘活市属国有企业低效闲置资产工作的调研》,从摸清低效闲置资产基本情况、闲置资产的存在引发的问题、闲置资产产生的原因及盘活处置低效闲置资产的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对市属监管企业低效闲置资产进行了摸底统计,截止2023年7月31日,我市13户市属国有企业中,低效闲置资产金额共计206084.31万元,其中:低效资产119094.96万元,闲置资产86989.35万元。按低效闲置资产的类型分:1.应收款项。截止2023年7月31日,有7户企业反映的应收款项共计61642.58万元,由于客户营运资金短缺、信用度低难以筹资等原因无法归还欠款,有可能形成坏账损失。2.长期股权投资。截止2023年7月31日,有5户企业对外形成的股权投资共计18151.28万元,由于企业长期亏损得不到分红,且未能给企业带来收益形成无效投资。其中:控股投资4300万元,参股投资13851.28万元。3.固定资产及土地。截止2023年7月31日,有8户企业低效闲置的固定资产原值29989.3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2617.30万元,土地7115.36万元,报废、淘汰或无效使用的设备256.69万元。4.在建工程。截止2023年7月31日,有2户企业无效闲置在建工程96301.1万元,其中:因后续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存在短期停建风险的资金在建工程60000万元、未按期完工并未竣工验收的安置住房在建工程36301.1万元。 (二)资产盘活及投资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支持下,依法依规开展国有资产处置的,全年盘活各类资产50043.4万元,其中:转让股权50033万元,主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支持下,与省公航旅集团深度合作,完成西关古城100%股权转让;星火公司与省国投集团以“股权收购+增资扩股”形式全面启动重组工作,为市属企业蹚出了政企合作、盘活资产、扩大融资、互利共赢的新路子。通过股权收购使长通公司国有股占比达到62.06%,破解了企业长期受股权制约转型难融资难的问题。加快“两非两资”处置,积极推进长城精密机械公司清算,市城投、市文投等企业统筹推进内部资源整合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关闭注销所属低效无效子企业4户。截至目前,市政府国资委直接出资监管的企业法人户数压减到39户。 (三)资产盘活及投资建议 结合我市国有企业低效闲置资产的形成原因,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就盘活和处置市属企业低效闲置资产提出以下建议: 1.全面摸清家底,确定目标精准管理 市属企业要结合各自主责主业和业务范围,进一步排查摸清企业低效闲置资产底数,由企业资产管理、财务、资产使用者及法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对企业资产作出合理区分和客观评价,科学界定企业低效闲置资产范围、类型及数量,及时建立低效闲置资产台账。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行分类管理,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分类盘活处置措施。 2.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内部沟通协作 市属国有企业要根据省市有关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完善预算、内控、投资、资本运作、工程建设、应收款项、采购、合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不断完善资产管理的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确保企业资产购置、验收、保管、领用、使用、维护、清查、处置等环节有章可循。市属企业还应当加强内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产采购部门、生产部门、监督部门等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资产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确保资产效率最大化。 3.实施分类政策,多措处理低效资产 一是开展租赁业务。按照《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的通知》有关精神,相关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不需要的房屋、场地以及机械设备,可多渠道开展对外租赁业务,实现闲置资产再利用。 二是公开出售转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有关要求,相关企业对部分低效投资、闲置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可以面向社会公开出售转让。通 过公开出售转让方式,回笼资金,盘活资产,优化资本布局,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三是引入投资和债务重组。对于一些低效闲置房屋建筑物和在建工程,企业可利用这些资产引入投资、债务重组,以取得投资收益和化解债务,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 四是注销报废和确认损失。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相关企业的非主业投资、长期停产企业、经济效益低或无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公司,应当及时给予清算注销。对于已无法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当依法按程序给予报废处理;对于应收款项,企业应当组织专人定期积极催讨款项,同时应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必要时可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进行清收,对一些确属无法收回的款项,在取得合法、有效证据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处置,从而达到优化资产质量、做实企业资产的目的。 感谢各位代表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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