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国有企业405户,企业职工11904人。企业资产总额1532.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国有资本所有者权益总额400.79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1.38%。32户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32.5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275.9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91亿元,同比增长19.82%,实现利润总额0.25亿元,同比增长117.62%(剔除出城入园补助资金)。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精准发力稳增长提质效,坚实筑牢全市经济发展支撑。一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深入实施提质增效、聚焦主责主业、资产清查盘活、“三项制度”改革、规范企业管理、化解债务风险、平安国企建设等七大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健全内控体系。紧扣“一利五率”目标任务,“一企一策”设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指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和市场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加大亏损企业治理力度,市属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为19.82%。二是强化项目投资拉动作用。引导企业抢抓国家和省市政策机遇,争取、用好各类政策资金支持推动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5.03亿元,同比增长12.62%。市属国有企业全年完成投资25.5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9个、“三化”改造项目6个。新签约央地合作项目13个,投资总额92.87亿元,2021年以来的33个央地合作项目,当年完成投资60.3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达153亿元。三是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全面加强企业债务、投资、安全等领域风险防控,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全面推行一本台账、一个口径、一周调度、一个日志“四个一”化债工作机制,采取债务平滑、政府支出性偿还、存量资产盘活、提高融资平台运营创收四大化债路径,累计偿还到期贷款本金3.09亿元、利息9.44亿元,累计降息本金达76.08亿元,压降融资成本1亿元。
(二)深化国企改革提质增效,持续激活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一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监事会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开展“六定”管理改革,市属国有企业管理机构数量压减17.4%,管理人员数量压减21%。二是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企业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全级次推行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员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占比达80%。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落实“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绩效工资比重在商业类企业达到50%,公益类企业达到40%,部分工业企业绩效工资比重达到70%以上。三是加力推进企业整合重组。市智投公司等4家企业划转至市国投集团,民生集团与福寿山公司同质化业务重组,10户工程设计咨询类企业整合组建工程设计咨询集团,完成星火公司与省国投集团的市场化重组,化解了海林公司10多年的改制遗留问题。清理无贡献子企业6户,市属一级企业压减至32户。
(三)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定位,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一是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一企一策”分类分级精准授权放权。强化穿透式监管,依托甘肃省国资监管信息平台,强化“三重一大”决策运行、国有资产交易、大额资金支出等实时动态监测,实现省、市国资监管机构数据互联互通。二是持续完善监督机制。出台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监督稽查、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董事会、财务总监、外部董事向国资监管机构报告工作机制,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不断健全。三是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出资人与巡察督察、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力量协同监督、问题会商和联合督改机制,狠抓巡察、审计反馈等各类问题整改,开展市属国有企业专项督查、资产专项清查,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三、问题分析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国资国企监管工作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相比,还有不足之处:一是企业经营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亏损企业占比较高;二是受债务、业务、技术等影响企业转型发展缓慢,产业结构不优,产业链条短、新兴产业占比不高;三是公司现代治理体系和市场化经营机制还不完善,企业改革成效不平衡,部分企业行政化色彩较浓,活力动力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抓深化改革,深度激发活力动力。围绕增强企业核心功能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完善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细化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和母子公司权责清单。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实现专业人才在国有企业间共享和高效流动。
(二)抓创新驱动,不断增强发展动能。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科技投入机制,力争“十五五”期间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0%。
(三)抓风险防范,确保稳健合规经营。健全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等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坚决遏制企业盲目多元化、“铺摊子”倾向,确保企业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范围。
(四)抓监管效能,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强国资在线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深度运用,强化全级次穿透式监管。完善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