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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4 18:49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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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有效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决定选聘新一届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天水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主要职责是参与调解市政府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市级层面行政管理中发生的行政争议。任期原则上3根据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续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较强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

3.年满25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4.热爱调解工作,有履行调解职责的充分时间,有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和参与法治建设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不存在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情况

6.刑事犯罪记录

7.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415515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tsxzfy@163.com。联系人崔豆豆联系电话 0938-821555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自愿报名,填写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具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将以上资料原件PDF格式文件发送邮箱。

、审核及聘任

(一)人员确认。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拟定名单。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案工作需要和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情况经集体研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遴选。

(三)确定聘任人员。对拟确定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委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后,提请市政府审定,同意后颁发聘任。确定聘任人员按《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开展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


附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报名表.xlsx





  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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