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2020-09-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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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是天水市委、市政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上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和落实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制度,维护景区旅游秩序,保障游览安全,依法在景区内行使相关行政管理权,联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2、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对重要景观进行调查、鉴定,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负责温泉地热水的管理和开发利用、仙人崖景区和石门景区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景区旅游开发、村镇建设等景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参与景区文物保护、森林公园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4、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改善景区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依法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依法制止和查处违反景区规划的建设活动。 5、负责景区符合规划要求的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旅游开发投资项目。 6、协调指导省市有关部门设在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协调景区文物、宗教、林业等部门收益分成,负责麦积山地质公园的管理,负责景区经营服务场所的综合管理,支持和参与景区内农村经济有关工作。 7、负责景区门票和经营项目的统一管理,负责景区内旅游活动的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负责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价格的提出、报批、公示、执行、监督工作。 8、负责景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各类争先创优活动,负责对在核心景区举办的重要活动及电视电影拍摄、广告宣传等活动的审核;协调市区部门和景区单位,分工负责景区内道路交通灯设施的安全管理。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管委会是正县级财政全额事业单位,设一办五局和下属事业单位(六中心),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局、资源保护局、文物宗教局、旅游发展局、综合执法局,麦积山景区服务中心、仙人崖景区服务中心、石门景区服务中心、曲溪景区服务中心、街亭温泉景区服务中心、麦积山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2019年事业编制人数107名,实有职工108人,退休人员32人,遗嘱人员2人,领导职数6人。 二、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15066.1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3970.43万元增加11095.76万元,增长279.5%。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4257.09万元,为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占收入总计的94.6%。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286.66万元,增长259.1%,主要是2019年财政给予麦积山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8200万元,地质博物馆装修项目1000万元,其他项目建设8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1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资金809.1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支出为15066.1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11095.76万元,增长279.5%。其中: 基本支出1886.69万元,占12.5%,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61.87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和维修(护)费减少。 项目支出13179.50万元,占87.5%,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757.63万元,增长826.9%,主要是2019年财政给予麦积山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8200万元,地质博物馆装修项目1000万元,其他项目建设8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66.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95.76万元,增长27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5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86.66万元,增长25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给予麦积山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8200万元,地质博物馆装修项目1000万元,其他项目建设800万元,以及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资金80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25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86.66万元,增长259.1%;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2019年财政给予麦积山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8200万元,地质博物馆装修项目1000万元,其他项目建设800万元。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99.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基数调整等。 3.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7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完成年初预算2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变动。 4.抚恤支出3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支出临时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仙人崖景区丝路酒店拆除补偿资金从我单位账户支付,1500万元为市政府给予的补偿费用。 6.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麦积山游客服务中心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6.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43.25万元,较上年减少160.83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和退休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789.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60.16万元,津补贴296.44万元,奖金32.85万元,绩效工资66.34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9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1万元,住房公积金2.53万元。(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68万元,其中:退休费19.73万元,抚恤金37.71万元,生活补助8.43万元,奖励金187.80万元等。 2.日常公用经费843.45万元,较上年减少501.04万元,主要原因是景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减少,导致是日常公用经费中维护费科目数据减少;会议费减少,压缩会议费开支,减少会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1)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40.87万元,其中:办公费9.97万元,印刷费8.19万元,咨询费164.79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1.67万元,电费32.92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取暖费14.50万元,物业管理费0.49万元,差旅费23.73万元,维修费92.08万元,租赁费10.08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1.45万元,劳务费400.8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56万元,福利费16.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1.92万元。(2)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58万元等。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7万元,比2018年101.33万元增加82.14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和差旅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整体支出按原定计划有序进行,达到了预期目标。整体支出按照全年履职进度和临时需要进行安排,保障到位;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政策落实更加到位,机关服务效能得到增强,发展环境得到改善,作风建设取得成效。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本年度实施的支出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制定详细的绩效评价目标标准,把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绩效目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发挥绩效评价的指导作用,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合理调整预算资金分配。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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