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 2019-09-1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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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是天水市委、市政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上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和落实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制度,维护景区旅游秩序,保障游览安全,依法在景区内行使相关行政管理权,联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2、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对重要景观进行调查、鉴定,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负责温泉地热水的管理和开发利用、仙人崖景区和石门景区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景区旅游开发、村镇建设等景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参与景区文物保护、森林公园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4、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改善景区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依法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依法制止和查处违反景区规划的建设活动。 5、负责景区符合规划要求的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旅游开发投资项目。 6、协调指导省市有关部门设在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协调景区文物、宗教、林业等部门收益分成,负责麦积山地质公园的管理,负责景区经营服务场所的综合管理,支持和参与景区内农村经济有关工作。 7、负责景区门票和经营项目的统一管理,负责景区内旅游活动的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负责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价格的提出、报批、公示、执行、监督工作。 8、负责景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各类争先创优活动,负责对在核心景区举办的重要活动及电视电影拍摄、广告宣传等活动的审核;协调市区部门和景区单位,分工负责景区内道路交通灯设施的安全管理。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是正县级财政全额事业单位,设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资源保护科、经营管理科、宣传科6个科室,有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景区执法大队1个,管委会下属正科级差额事业单位5个(麦积山管理所、仙人崖管理所、石门管理所、曲溪管理所、旅游接待站)。2018年事业编制人数103名,实有职工107人,退休人员33人,遗嘱人员1人,领导职数6人。 二、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3970.4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9338.83万元,下降70.2%。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970.43万元,为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293.95万元,下降70.1%,主要是2017年财政给予麦积山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4.8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为2017年度其他收入为以前年度对外投资收回造成。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支出为3970.43万元。其中: 我单位支出为3970.4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9293.95万元,下降70.1%。其中: 基本支出2548.56万元,占64.2%,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48.81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2018年大景区管委会上划麦积区仙人崖文管所和石门文管所23人,按国家规定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支出等造成。 项目支出1421.87万元,占35.8%,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142.76万元,下降87.7%,主要是2017年财政给予麦积山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0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7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93.95万元,下降7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78.95万元,下降7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下降100%。原因:2017年市旅游发展基金15万元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7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93.95万元,下降70.1%;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大景区管委会上划麦积区仙人崖文管所和石门文管所23人,按国家规定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人员工资时从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拨给我单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完成年初预算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5月开始,退休人员工资全部转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退休人员预算未支部分退缴财政造成。 3.城乡社区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阵地建设费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财政奖励我单位补助资金0.7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58.02万元,主要用于麦积山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世行项目还本付息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景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增加等造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8.5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04.08万元,较上年增加226.09万元,主要是2018年大景区管委会上划麦积区仙人崖文管所和石门文管所23人,按国家规定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875.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12.25万元,津补贴116.81万元,奖金28.33万元,绩效工资255.58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39万元,住房公积金22.05万元等。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67万元,其中:退休费91.35万元,抚恤金18.49万元,生活补助22万元,奖励金196.83万元等。 2.日常公用经费1344.49万元,较上年增加622.73万元,主要原因是景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增加,导致是日常公用经费中维护费科目数据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1)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344.19万元,其中:办公费11.12万元,印刷费0.13万元,咨询费140.02万元,手续费0.22万元,水费2.18万元,电费34.6万元,邮电费0.91万元,取暖费27.21万元,物业管理费4.1万元,差旅费17.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36万元,维修费456.20万元,租赁64.16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0.25万元,专用材料费7.2万元,劳务费437.71万元,委托业务费36.24万元,工会经费5.69万元,福利费6.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80.16万元。(2)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3万元等。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决算1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三公经费”的日常管理,厉行节约,严格压缩开支,降低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8万元,下降23.4%;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节约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1.36万元。较上年增加1.36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为:市政府临时安排我单位参加香港推介会,年终办理手续时财政没有资金安排此笔费用,从我单位差旅费中列支此费用,导致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0.01万元,较上年减少3.95万元,下降28.3%,变动原因为:2018年加强公务用车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单,提倡乘坐公共汽车出行,加强日常管理。2018年我单位车均维护费2.5万元,车均维护费较高的原因是管委会为了加强景区游秩序、旅游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分管景区的领导进入景区的次数增加,加之管委会机关距离各景区路程较远,管委会车辆使用年限长,车辆存在严重老化现象,运行费用和修理维护费用较高。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89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为: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减少100%,减少0.89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3万元,比2017年102.17万元减少0.84万元,降低0.82 %。主要原因是:管委会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的管控,节俭办事、压缩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本年度实施的所支出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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