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7-03-0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38360238M/2018-03675  发布机构  麦积山景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17-03-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能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是天水市委、市政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上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和落实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制度,维护景区旅游秩序,保障游览安全,依法在景区内行使相关行政管理权,联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对重要景观进行调查、鉴定,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负责温泉地热水的管理和开发利用、仙人崖景区和石门景区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景区旅游开发、村镇建设等景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参与景区文物保护、森林公园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改善景区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依法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依法制止和查处违反景区规划的建设活动。

(五)负责景区符合规划要求的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旅游开发投资项目。

(六)协调指导省市有关部门设在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协调景区文物、宗教、林业等部门收益分成,负责麦积山地质公园的管理,负责景区经营服务场所的综合管理,支持和参与景区内农村经济有关工作。

(七)负责景区门票和经营项目的统一管理,负责景区内旅游活动的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负责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价格的提出、报批、公示、执行、监督工作。

(八)负责景区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各类争先创优活动,负责对在核心景区举办的重要活动及电视电影拍摄、广告宣传等活动的审核;协调市区部门和景区单位,分工负责景区内道路交通灯设施的安全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是正县级财政全额事业单位,设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资源保护科、经营管理科、宣传科6个科室,有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景区执法大队1个,管委会下属正科级差额事业单位5个(麦积山管理所、仙人崖管理所、石门管理所、曲溪管理所、旅游接待站),管委会事业编制人数80名,实有职工87人,退休人员35人,遗嘱人员1人,领导职数6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3200.05万元,预算支出3200.05万元。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20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8.05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320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13.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73万元。

2.我单位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四、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预算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培训费、会议费单位包括本级单位。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0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管委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0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管委会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尽量不安排单车单人办事,进景区集体乘车,减少老化车辆运行公里数,从而减少车辆燃料费,压缩车辆维修费用。

5.培训费17.6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14.4万元增加3.2万元,增加22.2%。主要原因是2017年麦积山景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景区旅游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

6.会议费13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10万元增加3万元,增加30 %。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信息年会准备在天水召开,为了办好会议预算数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天水市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管委会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部门收支总表

7. 部门收入总表

8. 部门支出总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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