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幼儿园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
| 2021-03-08 阅读: | ||||||||||||||||||||||||||||||||||||||||||||||||||||
|
||||||||||||||||||||||||||||||||||||||||||||||||||||
|
天水市幼儿园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幼儿园是天水市教育局直属的教育事业单位,开展对3-6岁学龄前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办学形式为日托制,是甘肃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保教费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遵照教育方针和保教工作的客观规律,采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将人、财、物等各因素合理组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优质高效的实现《幼儿园规程》、《幼儿园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所规定的幼儿培养目标和幼儿园各项工作任务,现有21个幼儿班,在园幼儿人数962名。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幼儿园设有办公室、保教室、财务室、保健室、伙管室、资产管理室。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5470.32万元,比2020年822.44万元,增加4647.88万元,增长565.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70.32万元,比2020年822.44万元,增加4647.88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落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二是增加天水市幼儿园分园项目建设资金。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5470.32万元,比2020年支出预算822.44 万元,增加4647.88万元,增长565.13%。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922.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86万元,公用经费234.36万元。比2020年基本支出774.89万元增加147.33万元,增加19.01%,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类工资、社保、养老、公积金等经费增加所致。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4548.1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500.55万元,增长9464.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天水市幼儿园分园建设项目4500万元,生均公用经费48.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教育支出5287.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8.9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0.6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计划征收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189.0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天水市幼儿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0年增减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4.2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应减少培训预算经费。 (三)会议费 无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费 无机关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幼儿园政府采购预算10.4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天水市幼儿园房屋面积9159.08平方米,账面原值3076.87万元,账面净值2806.04万元;车辆1辆,账面原值13.35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1个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报审并通过市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审核。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公开附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
||||||||||||||||||||||||||||||||||||||||||||||||||||
| 【关闭窗口】 | ||||||||||||||||||||||||||||||||||||||||||||||||||||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