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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2017-12-01    阅读:  
 索 引 号  13914928L/2017-0262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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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2017-12-01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13914928L/2017-02626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17-12-01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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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近日,清水县全面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营养早餐、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确保秋季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

 

  在督查过程中,清水县不断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通过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专业知识培训等方式,要求学校食堂及周边经营企业选择资质合格、信誉良好的供货单位,对采购量较大的鲜肉、肉制品、米、面、油等重点品种,定点采购,做好风险防控,严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督查组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物中毒防控的各项措施,对食物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操作、食品留样、剩余食品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排查,严格执行对冷荤凉菜、豆角(四季豆)等食品亚硝酸盐的禁令。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路边小摊小贩经营状况进行了严格督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过督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防止突发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了全县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清水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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