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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水市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8-10 16:00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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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1.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教育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到人,职责明确。二是明确职能,明晰行政主体和执法责任。根据各科室的业务范围及主要工作职能,将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分解到科室,把教育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建立起“依法行政,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定工作目标,把依法行政工作写进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考核。

  2.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会上由相关科室就重大事项先做全面汇报,局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最后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根据大家的意见建议做出决定,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尾表态制,全程记录各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对特别重大事项,还要形成专门会议纪要。聘请了法律顾问,对涉及法律法规、重大决策方面都会征求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制定了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进一步推动决策科学化。

  3.加强干部法治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局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建立了会前学法机制,局党组会、局务会共安排学法8次,党组书记、局长在市政府常务会上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局领导参加了市上组织的法治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等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和第五轮换证工作,参加培训人数达到48人次;组织38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及考试;编印有关教育法律读本12000多册,通过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4.扎实推进法制教育。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法制教育网络。二是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延伸青少年法制教育渠道,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把各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情况纳入学校考核,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法制课,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坚持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做到法制教育进学校、进教室、进课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甘肃省级选拔赛上天水获得1个团体二等奖和3个个人优秀奖的好成绩。全市各中小学校举办了“法制教育宣传月”、“禁毒宣传月”、“安全教育月”等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四是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平台,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全市共聘请法治副校长662名,创建法治示范校26所。

  二、深化“放管服”,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1.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事项。2019年按照国家增设的教育行政许可事项,认领了校车使用许可项目。将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包括公办、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初中、小学和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教育局审批,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教育局机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授权给大厅窗口,集中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办理,初步形成了由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受理审批件、并对外协调工作,相关职能科室紧密配合审批的工作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面落实“三减一压缩”办件程序,共压缩3个环节,减少6个办理要件。将民办高中、中职学校审批由之前的90个工作日压缩成45个工作日、将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批由之前的30个工作日压缩成15个工作日,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到66%以上。对当场受理,不能现场办理终结的审批事项,按照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尽可能在最短时限内予以办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极大地提高了教育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3.落实了“四办”“最多跑一次”精神。推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工作方法,对涉及申办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服务对象在提交材料时避免重复、往返不同窗口,努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由“一站式”向“一窗式”转变,教育部门独立收件向大厅社会综合事务窗口收件转变,“群众来回跑”向“部门协同办”转变,社会综合事务办理一窗受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教师资格认定审批在市政府政务大厅社会综合事务窗口集中受理现场确认、逐一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上录入办件信息、全部审批办结,办结率100%。

  4.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按照中央、省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学校规范办学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监督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制定了《天水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天水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按照规程和计划严格组织实施,2019年共抽查8次,其中部门联合抽查2次,全面完成了年度任务,进一步规范了教育监管事项

  5.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全市1400多所中小学建立了学校《章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得到有效落实。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各项检查等活动,减少了对学校办学的行政干预。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按照《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通过对教育系统现有收费项目进行核对,对未列入收费目录的,一律注销。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有效遏制了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

  三、严格规范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清查。规范性文件制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依据上位政策要求,突出天水教育发展实际,并广泛征求相关县区、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文件均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也不存在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情况。每年年初定期向市司法局定期上报规范性文件立项,有效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时性、针对性。相关文件的发布,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发布相关规定程序,就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天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水市人民政府公报》予以公布,及时扩大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的知晓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对1991年以来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共废止91份,其中市委办2份,市政府7份,市政府办27份,市教育局55份。

  2.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办学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时,严格按照《天水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与《权力流程图》规范操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行为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事项。今年我局狠抓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门及时成立了“天水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天水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了《天水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天水市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管理的工作方案》,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治理”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排查摸底、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等专项治理和“回头看”工作,建立了工作台账,实行销号整治,建立了《白名单》和《黑名单》,坚持向社会公布。日前,全市有校外培训机构636家,两证齐全138家,待审批颁证或正在整改198家,已关停300家,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一是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每半年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一次全市教育工作发展情况,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同时省上每年考核全市教育工作时,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并进行座谈投票。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例会和相关执法检查,认真落实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二是加强对机关内部权力的制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涉及教育的各类重大事项,都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由主管科室和分管领导调研论证、制定方案,报请局务会议或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工作,不存在权力滥用和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每年配合市审计局、市财监局等部门,接受对市教育局的教育经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进行财务审计,并对局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四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由专人负责“天水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的信息处置答复工作,及时回应网民的意见,依法依规解决网民提出的问题,消除负面影响。积极与省教育厅、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网监部门等部门联动,收集、研判、处置网络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自媒体的互动,及时回应和正面发声。

  4.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我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形成了学校统一领导,业务人员具体负责,全体教师广泛参与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安全,人人有安全的安全工作机制。二是每年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专门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三是市教育局与各县区教育局及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消防目标责任书》《反邪教目标责任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承诺书》,并将安全工作纳入到对县区教育工作的年度考核之中。四是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其成员单位对学校周边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排除隐患,保证了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五是规范安全管理,建设平安校园。严格按照市综治委、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围绕“平安校园”创建内容和建设标准,对各县区和局直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有效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制定了天水市教育系统全国、全省“两会”以及“六四”维稳、伏羲节、国庆70周年等敏感节点安保值班备勤方案;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欺凌,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分析,细致摸排,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防遗漏。六是督促各县区教育局及局直各学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食品安全。2019年检查校园及周边各类经营户1100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20户,责令改正37户,清理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周边流动摊点1600余处,取缔占道经营230余处,规范车辆乱停乱放行为2000余起。七是妥善处理和化解部分社会矛盾和问题,答复群众来电来信39件次,接待群众来访43人次,有效及时化解各类教育舆情,办结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

  四、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推动教育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幼儿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8%。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不断加快高中阶段普及攻坚步伐,构建基于学校和学生发展实际的课程教学、学生评价体系,促进特色内涵发展,全市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所、普通高中特色实验校12所。全市普通高考成绩逐年上升,2019年文理二本以上上线18196人,上线率66.22%,比上年增加7869人,上线率提高30.01个百分点,10名考生进入全省前100名。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会议精神,制定出台了《天水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天水市职业教育助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双线招生”和“一岗双责”的招生机制,2019年完成中职招生10138人,超额完成了省定任务,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9%。

  五、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大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执法信息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按照规范的标准和格式对2019年1228条执法信息进行了公示,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对2018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进行了录入公示。通过天水教育信息网加大教育信息的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使公众能尽快了解各项政策,更好地行使监督权。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行风热线”和“阳光在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认真、及时对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解决。我局组织的国家级考试,考场都设在标准化教室,做到了全程记录,并备份保存。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段打算

  近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我局多数人员教育专业毕业,法理知识面窄,教育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民办教育机构在办学行为、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现象,管理整治难度大。

  三是部门协作需进一步加强。在学校门口乱设摊点、校园环境周边整治、黑车接送学生等问题都需要公安、工商、交警、文化等部门的通力合作、联合执法,才能维护好教育的发展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精简和规范教育行政许可事项,深化教育评价机制和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等领域的改革,完善教育标准体系。

  三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四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和“12.4”宪法晨读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深入推进教师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

  天水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