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部署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天水市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及天水市中职讲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直有关学校(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范围包括: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各有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市教育局受理委托代评的市直学校(单位)中级职称。
天水市中职讲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范围包括:天水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级职称,各县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级职称。
二、申报要求
按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我市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开展,申报人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点击“职称评审”链接进入“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https://gszcxt.rst.gansu.gov.cn/zcfwpt/home),根据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在规定时间内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一)个人学习经历
在页面“个人学习经历”模块,点击【添加学习经历】,在弹窗内输入学历相关信息,输入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后点击【同步学信网】按钮。学历信息填写完成后,可点击【确认】按钮保存,还可添加多条学习经历。同时须上传以下佐证材料:
1.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注册学信网申请获得);
2.2001年及以前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登陆注册学信网申请获得);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军队学历的需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验证材料;
6.2008年以后的中专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中专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二)个人资历信息
点击【添加资历信息】,在弹窗内分类填写上传职称、教师资格及聘任等资历信息,点击【确认】按钮保存。如现职称是转系列后取得,还需上传原职称证书及聘任材料。教师资格证书须上传本人信息页和注册页。
(三)年度考核情况
要如实填报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材料,以上传经各级人社部门加盖印章的《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花名册》为判断依据(材料扫描合并为1个PDF上传,将申报人重点标注)。
(四)帮扶基层经历
佐证材料中需上传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有申报人姓名及帮扶学校等信息的文件,同时还需上传本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帮扶基层经历审批表。有累计一年及以上乡村任教经历的,须上传相关档案证明材料。
(五)课题项目材料
佐证材料包括课题(项目)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完整资料(在立项、结项名单中将申报人重点标注)。
(六)本专业技能竞赛
在页面“本专业技能竞赛”模块,将“优质课(精品课)获奖”、“本人或本人辅导学生或集体参赛获奖”分项上传。上传时按获奖级别高低顺序,依次添加奖项,佐证材料须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竞赛文件或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获奖证书(在文件中将申报人重点标注)。严禁上传过期的、无效的竞赛材料。
(七)论文
校内交流的论文要分项上传校内交流的证明。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管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省职改办提供“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省级学术期刊以万方、维普和知网数据库作为数据源整刊收录为准。
(八)表彰
在页面“表彰”模块,将“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先进称号”、“优秀班主任奖”、“参加‘县管校聘’工作并获奖”等四类业绩按上述顺序进行添加。佐证材料包括:表彰奖励文件和获奖证书(在文件中将申报人重点标注)。每项奖励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列,严禁上传过期无效奖励;要将佐证材料按照上述奖励顺序,制作成4个PDF(每个PDF须设置好名称)依次上传。
(九)其他业绩
要将 “培养指导本专业教师获奖”“年度考核优秀”“四方评价优秀”“专家举荐”等4类业绩材料上传到【其他业绩】模块,上传的佐证材料中须提供文件等依据,文件中要将申报人重点标注。
三、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满三年直定中级职称的,申报方式选考核认定,专业学科相对应的,不再上中评会进行评审。研究生在基层工作满一年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再工作满一年后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四、纸质材料要求
各县区、市直有关学校(单位)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还须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一)推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总的申报情况;②申报单位中级职称岗位设置以及使用情况;③教学水平及师德表现测评的情况和结果;④申报人员符合条件标准的业绩情况;⑤对申报人员的审核情况、审核意见等,对审核中遇到的特殊情况须重点说明。破格人员还需提交专题报告。
(二)公示报告。各县区、市直有关学校(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要求,做好公示工作并报送公示报告,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如实报告。
(三)《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业绩汇总审核表》(纸质版盖章一式2份;excel电子版发送至1522492136@qq.com,邮件名为:中级职称评审+单位名称)。
(四)工作总结或论文。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申报中职讲师职称须提交一篇高质量工作总结。
(五)代评委托函。其他非天水市教育局直属的市直学校(单位)申请代评中级职称的,要在市职改办备案后给天水市教育局出具中级评委会评审的委托函。
四、其他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相关经历、荣誉、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有效。
按照管理权限,职称申报工作由县区、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市教育局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提交的职称材料。其他要求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教人函〔2025〕21号)执行。个人申报要于9月30日24时前完成,市直有关学校(单位)要于10月20日24时前完成职称信息系统材料审核,各县区讲师中级要于10月20日24时前完成职称信息系统材料审核,按申报类别提交到“天水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天水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天水市教育局人事科。
职称申报所用《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业绩汇总审核表》《申报评审教师讲课(说课)题目确认表》和《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突出业绩专家举荐表》,请自行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中小学高级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上传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天水市教育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