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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省招聘特岗教师4813名

发布日期:2023-09-18 09:08
信息来源:甘肃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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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教师上岗有关事宜的通知》,2023年我省通过组织实施国家“特岗计划”,为兰州市、张掖市、武威市、白银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甘南州、临夏州等11个市州原68个贫困县区学校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4813名。

通知要求,有关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和支持力度,确保聘任期间同等条件下在工资待遇(含政策规定要求发放的各类津补贴、补助等)、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补齐,使他们安心从教、静心从教、快速成长。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 3.82 万元/年,自当年9月份起薪。有关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在职在岗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及时按月足额发放。按规定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按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各地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省教育厅将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特岗计划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逐项查找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限时整改。对特岗计划实施过程中未按要求落实相关政策的市州、县区,将根据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特岗计划招聘名额,或暂停实施特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