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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gjjtsjjjskf/2023-00006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国家级天水经济技术开发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10-12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1
(一)单位职责…………………………………………………2
(二)单位机构设置……………………………………………3
二、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
(二)收入决算表…………………………………………………6
(三)支出决算表…………………………………………………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1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3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23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5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6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7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8
四、名词解释 …………………………………………………29
一、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2016年5月18日天水市编委批复文件(天机编批字〔2016〕7号)将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更名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并核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为负责开发区管辖范围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含建设、土地、政府采购等);负责开发区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政务服务中心核增后编制为8人,2022年底实际人数为6人,因业务需要,聘用专业人员5名,保洁人员1名,政务大厅保安人员1名。根据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需要分别调入各类专业干部以充实开发区干部队伍,为开发区建设服务。
二、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2021年拨入经费为3,100,064.29元,2021年支出为3,086,908.74元,对比上年收入与支出分别增加25.45%、7.51%,增加原因为2021年增加了政府采购项目——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建设,金额为91.2万元,已在2021年列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308.4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08.45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1.33万元,增加25.45%,增加原因为2021年增加了政府采购项目——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建设,金额为91.2万元,已在2021年列支。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事业收入。
4.无其他收入
5.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无结转和结余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支出为308.6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5.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1.85万元,增长7.52%;项目支出9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9.68万元,增长114.68%。支出增加原因为2021年增加了政府采购项目——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建设,金额为91.2万元,费用已在2021年列支。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8.45万元,相比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1.33元,增加25.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45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1.33万元,增加25.45%,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1年度,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8.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75万元,增长24%;完成年初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285.8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及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4.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7.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万元。
1.人员经费12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01万元、津贴补贴20.2万元、奖金2.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4万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4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08万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医疗费0元、奖励金0元、住房公积金15.4万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采暖补贴0元、物业服务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8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8万元、印刷费0.02万元、水费0.4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4.47万元、物业管理费2.73万元、维修(护)费4.01万元、租赁费35.97万元、委托业务费17.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1.2万元,为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建设。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有2个,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建设及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采购,金额为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8.13%。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建设及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采购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91.2万元,完成预算的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绩效自评综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自评工作还不够规范。
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强化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按照“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的原则,认真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建立完善财政预算跨年度平衡机制,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强化预算约束,加强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统筹协调及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对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建设项目综合评价等级为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1.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1.2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度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2021年度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自评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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