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30920-18471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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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9-23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2016年5月18日天水市编委批复文件(天机编批字〔2016〕7号)将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更名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并核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为负责开发区管辖范围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含建设、土地、政府采购等);负责开发区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的管理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核增后编制为8人,2020年底实际人数为7人,因业务需要,聘用专业人员5名。根据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需要分别调入各类专业干部以充实开发区干部队伍,为开发区建设服务。
二、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146.1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47.12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0.95万元,增加69.06%,增加原因为新迁办公地址,缴纳了2020年度办公场所租赁费、物业费及供暖费(搬迁之前办公场所无租赁费用支出),进一步完善了开发区政务大厅办公设施及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园区企业。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事业收入。
4.无其他收入
5.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结转和结余2376.63元,为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科目结转余额,结转已转入2021年初经费列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支出为248.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0.6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1.85万元,增长44.57%,项目支出43.3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7.98万元,增长711.24%。支出增加原因为新迁办公地址,缴纳了2020年度办公场所租赁费、物业费及供暖费(搬迁之前办公场所无租赁费用支出),进一步完善了开发区政务大厅办公设施及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园区企业。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7.12万元,相比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0.95万元,增加69.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12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0.95万元,增加69.06%,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20年度,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8.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83万元,增长72.74%;完成年初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234.5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及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6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0.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5.3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万元。
1.人员经费10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92万元、津贴补贴0元、奖金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7万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2.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3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52万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医疗费0元、奖励金0元、住房公积金4.87万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采暖补贴0元、物业服务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2.日常公用经费9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34万元、印刷费0.77万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54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取暖费8.93万元、物业管理费5.46万元、差旅费0.93万元、维修(护)费4.34万元、租赁费35.97万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0.94万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4.5万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用3.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43.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3.32万元。
五、部门决算说明
1.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无“三公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48.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
5.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有1个,经开区政务大厅办公设备叫号系统采购及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共涉及资金 4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经开区政务大厅办公设备叫号系统采购项目及经开区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48.32万元,完成预算的80.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政务大厅办公设备叫号系统采购及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自评工作还不够规范。
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强化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按照“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的原则,认真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建立完善财政预算跨年度平衡机制,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强化预算约束,加强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统筹协调及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六、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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