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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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2-20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
1.负责开发区管辖范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含建设、土地、政府采购等),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进行审查、备案;组织建设开发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提供服务;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负责公共信息发布;负责有形市场的管理工作。
2.负责开发区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文明施工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政务大厅的管理工作,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对各部门入驻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来信来访和投诉事项。
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共有事业编制为8名,在职人员6名。
二、 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二)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0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万元,支出预算数为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万元,公用经费225万元。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2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万元;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度,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
三、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为履行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职能,保证本部门的正常运行,2019年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与服务支出公用经费为165万元,其中:培训费3万元,2019年未安排会议费。
四、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均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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