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30920-18462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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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2-20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开发区财政局职责、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开发区财政局主要职责为:综合管理开发区财政收支和财政改革;负责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在开发区的贯彻执行,指导企业财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发区财会人员的培训;负责编制开发区财政预决算,年度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并报市财政局备案;负责开发区建设资金与专项资金的筹集,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和考评;负责开发区财政资金与专项资金的筹集、调拨、跟踪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开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协调与市区财政部门的关系,做好财政收入按比例分配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财政审计工作;做好与金融、税务部门的联系协调,为开发区企业融资贷款搞好服务。
开发区财政局人员编制12人,内设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三个科室,加挂天水经济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牌子,是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下属单位。目前有工作人员12名。
二、财政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二)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19年度,我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47万元,比2018年383万元减少1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无财政委托业务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全年支出
2019年度支出预算数为247万元,比2018年383万元减少1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无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预算,其中人员经费155万元,公用经费36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
1、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万元,公用经费3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0万元,下降2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基本完成。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5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86万元,下降6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56万元,其中:一体化系统运维及系统建设项目26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3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2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万元。
(四)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预算:2019年我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4万元减少0.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为履行开发区财政管理综合职能,保证本部门的正常运行,2019年财政局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合计25.46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36万元。采购项目分别:
1、财政一体化系统平台运维费,预算金额6万元,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金额30万元,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为财政一体化运维和信息化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19年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2019年度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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