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管委会职责、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制度、办法、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纳入全市国民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审批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天水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统一开发;规划、建设、管理、维护 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
5.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工作。指导、 监督区内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按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的要求,审批、核准、备案开发区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统一办理需要市上其他部门审批的有关手续。需申报省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管委会审核后由市发改委进行上报。
6.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征用土地的报批工作和征地补偿安置 工作;负责开发区内建设用地储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土地的评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工作;组织实施区内地政、地籍管理和土地监察工作;核发统一编号的土地管理相关证书,并向市国土局备案;负责开发区内矿产资源的统一管理。
7.负责编制和实施开发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小区规划和单体规划;按照市政府审批的规划,审批区内各项工程的规划和设计;核发统一编号的“两证一书”等规划管理相关证书,并向市规划局备案。
8.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管理,组织对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审查;负责工程招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审核颁发开发区内建设工程《拆迁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统一编号的建设管理相关证书,并向市建设局备案;负责房屋权属登记,颁发房屋登记等相关证书,并向市房管局备案。
9.负责开发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相关的审核、管理、监督检查和处理。
10.负责开发区财政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筹集、 调拨、管理开发区建设资金;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督、管理。
11.负责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统计、安全 生产、城管等工作。
12.协调工商、国税、地税、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设 立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协调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对开发区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
13.对开发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保障开发区的企业依法自主 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问题。
14.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共有参公事业编制34名,实有参公人员33人,工勤人员1人。
二、管委会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实施条例》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 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 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 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 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7年度,我单位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9489万元,支出预算数为3948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有: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人力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招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本部门为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以上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 劳务费用等合计2384万元。其中:办公费1252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40万、“三公”经费12万元(全部为车辆运行费、“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 年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采购预算 10 万元。
采购项目分别为激光打印机1台、大型锁车器5个、数码照相机1部、笔记本电脑1台、台式电脑10台、打印一体机5台。内容如下:1.政府采购项目:激光打印机1台,预算金额2000元。采购原因:激光打印机于2009年配置,现已损坏,需重新配置。2.政府采购项目:大型锁车器5个,预算金额5000元。采购原因:综合执法局园区执法工具。3.政府采购项目:数码照相机1部,预算金额8000元。采购原因:综合执法局园区执法拍照取证。4.政府采购项目:笔记本电脑1台,预算金额7000 元。采购原因:办公室用于政务网办公。5.政府采购项目:台式电脑10台,预算金额68000元。采购原因:2009年配置的电脑,现已损坏,需报废重新配置,另有新调入人员需配电脑。6.政府采购项目:打印一体机5台,预算金额10000元。采购原因:原打印一体机于2009年配置,现已不能使用,需重新配置。
五、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开展有关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通过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有序推进绩效评价开展。绩效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良好,预算执行进度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绩效评价,也发现了管委会在财务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项目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如财务管理有待 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进度需要进一步加快、绩效理念亟需强化、项目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2017年管委会将从从预算编制开始,通过强化学习,把握绩效管理重点工作,量化指标和细化、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理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健全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在今后工作中的运用。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法制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本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