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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办发〔2023〕2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4 信息来源: 天水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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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宣布失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失效和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登记编号

失效或废止

1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天政发

〔2018〕3号

TSFD—2018Z—001

失效

2

天水市城镇企业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办法

天政发

〔2018〕142号

TSFD—2018Z—004

废止

3

天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天政发

〔2018〕146号

TSFD—2018Z—006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