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发〔2023〕2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宣布失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失效和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登记编号 | 失效或废止 |
1 |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 天政发 〔2018〕3号 | TSFD—2018Z—001 | 失效 |
2 | 天水市城镇企业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办法 | 天政发 〔2018〕142号 | TSFD—2018Z—004 | 废止 |
3 | 天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 天政发 〔2018〕146号 | TSFD—2018Z—006 | 废止 |


